文?|?吴 迪
来源?| 罗甸县人民检察院

以案释法
罗甸县检察院将教育整顿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近日,该院办理了吴某某盗窃罪一案,该案涉及多名被害人。经查,吴某某已因盗窃罪两次被判刑,2019年3月刑满释放后,吴某某不思悔改,再次走上了盗窃之路。2020年12月期间,吴某某分别在罗甸县逢亭镇、罗悃镇实施盗窃7次,盗窃家禽34只,经鉴定被盗的家禽总价值4682元。罗甸县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等待吴某某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检察官提醒:对于家中饲养家禽的群众应注意防盗,有条件的可配备监控设备,或者给自家家禽做上明显的记号,便于破案后确定证据和顺利退赃,如家禽被盗要第一时间报警并保护现场。
【来源:黔南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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