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稳定家禽业生产发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省政府办公厅于2020年2月21日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支持涉农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保障农产品供应的意见》(皖政办明电[2020] 7号),提出了组织企业复工复产、加快农产品产销精准对接、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等要求。前期,市政府已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推进农业生产发展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现根据省政府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就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稳定家禽业生产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